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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体会最新登入首页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规定》(华体会手机大规字〔2019〕26号)、 《华体会最新登入首页本科教学质量日常督导与评价办法》(华体会手机大规字〔2023〕12号)、《华体会最新登入首页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法学院教师教学工作督导评价实施办法》并经2023年华体会最新登入首页法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分委会第三次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公布。
如有异议,请出具书面的事实材料,并实名反映到法学院教务办公室,不署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老师
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2日
电话:87587974
邮箱:ylgdut@163.com
附件:《法学院教师教学工作督导评价实施办法》
法学院
2024年1月9日